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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來這個新住處, 有點讓我小心痛的是電費.
在台中, 租屋代理公司收的一度電費是四圓,
台北這個疑似(?)同志的房東先生收五圓…(泣~)
所以我之後都很”愛護地球”的使用電器用品, 例如電燈.
當初我吸歡這個地方的原因就是裝潢.
但是裝潢美, 就會燈光也美, 燈光美就會用到很多電! (跪地)
大家還記得我的飛行蛋夾燈嗎? 原本以為它再也沒有出場的機會…
但是某天我在上網時, 看到冰箱與書桌的空隙!!
喔喔喔喔~ 冰箱又不能貼牆壁, 那我的飛行蛋就有地方夾啦!
於是就這樣, 它又出場服務了. 這樣子我就可以不用開大燈上網了!
加上房東附的床邊立燈, 一個人在房間,
我更不須要開著大燈跟間階照明了.
這次計算電費時, 發現房東其實只有收一度四圓, 網站寫錯了.
所以兩個月住下來, 我繳了一千元喔~
就是這個立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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